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,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教师〔2020〕10号)、《黑料社
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》(黑料社
行政发〔2022〕50号),在《黑料社
绩效工资实施办法》(行政〔2021〕1号)和《黑料社
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配套实施细则》(2017年3月修订)基础上,修订《黑料社
教学业绩考核配套实施细则》。现将《黑料社
教学业绩考核配套实施细则(2023年3月修订稿)征求意见稿》向全院征求意见,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16:00前发黑料社
教务科。
联系人:胡海萍 联系电话:660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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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业绩考核配套实施细则(2023年3月修订稿)征求意见稿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