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黑料社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07〕8号)、浙江省教育厅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浙江省高等黑料社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的通知(浙教计〔2007〕121号)、《黑料社
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(黑料社
行政〔2019〕152号)、《黑料社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的文件精神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工办初审、黑料社
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,现将黑料社
认定结果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3年9月22日— 2023年10月6日
如有异议,请致电黑料社
学工办武老师0577-86689303
附件:2023-2024学年黑料社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.xlsx
黑料社
黑料社
学生科
2023年9月22日